討債難,要債難是現在這個社會普遍現象,債務糾紛,經濟糾紛是大家最頭疼的問題,社會普遍存在社會債務危機靠回避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在改革開放的形勢下.在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條件下.企業決不能儀僅依靠自己的資產從事封閉式的生產經營活動。而必然要在國家計劃的商品觀調控制,充分尊重、利用價值規律和市場調節的作用,盡可能地利用社會資產,參與社會投資.進行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吏自己有限的資產在流通領域最大限度地增值。這樣,經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就要產生借欠、償還他人資產或他人借欠、償還自己資產的現象。
不難看出,正是由于商品經濟條件下資產的流通才較多地形成債務關系。商品經濟越發達,借欠償還資產的機率就越高債務現象就越普遍。商品經濟中所有的企業不管是個人的、含資的、股份的,還是集體的、全民的、聯營的,都可能既是借債者,又是被借債者即形成了復雜的漬權債務關系或“多角連環債”。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據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并且明確指出: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不難看出在商品經濟活動中,由于債的出現,債務關系的形成,也就由此而形成和出現了債權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據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債權人所享有的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就是債權;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有應該滿足該項要求的義務,就是債務。
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就叫作債權債務關系.不論債權人還是債務人,他們可以各為一人,也可以各為幾人。在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中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是特定的,債權人的權利一般也只有通過債務人的行為才能得到實現。湖南債務催收






